【宣传部】关于推荐参评第二季度天津市“身边好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评议管理办法》(津文明办〔202214号)和教育两委工作要求,现将推荐参评第二季度天津市“身边好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系统可推荐10名候选人,每类不超过2名。

我校可自愿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项荣誉中任选1项推荐1名候选人(51,不可兼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自愿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项荣誉中任选1项推荐1名候选人(51,不可兼报),学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教育系统差额评选。

二、评选标准

天津市“身边好人”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与天津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社会良好影响。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好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任劳任怨、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得到群众称颂。

三、评选对象

凡符合参评标准的天津市民和在津工作、生活、学习或服役的人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身边好人”候选人。

四、实施步骤

1.组织推荐。各单位要立足基层,发动师生,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要做好推荐人选的把关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出具廉政意见报告。

2.评议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按程序组织评审,经学校党委研究后报送至市教育两委。

市教育两委适时组织参评单位党委宣传部门、教育两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投票推荐,产生教育系统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市教委官网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市教育两委领导研究审定后,报送市文明办参加全市评选。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225(本周六)前将候选人电子版材料(1000字事迹材料,附件23,图片3张:1张标准证件照,尺寸比例413*295像素;2张生活照或工作照,尺寸比例1200*750像素)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tust.edu.cn

联 系 人:郑宁

联系电话:15822503649

工作邮箱:xcb@tust.edu.cn

附件:

1.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工作规范(20230215

2.天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和信息采集表

3.天津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

4.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宣传情况统计表

 

宣传部        

2023222   

  

附件:附件3:“天津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doc
附件:附件1:天津市“身边好人”推荐工作规范(20230215).docx
附件:附件2:“天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和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附件4:“中国好人榜”候选人宣传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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