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各学院上报2015-2016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系统、准确地反映我校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库,并为学校及上级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现开始组织2015-2016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基本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进度认真报送各项数据。

一、 报送方式
    实验室信息统计继续采用网上报送的方式。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ygl.tust.edu.cn/webdecl/login.aspx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填报信息之前请用各自学院及实验中心的账号登陆,若忘记账号密码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联系;同时请参考《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写说明》和《附件2: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并规范的填报数据。

2.实验中心信息以我校规定的实验中心(室)为单位进行统计(详见填报系统内实验中心名称)。数据填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填报数据时间范围是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30日,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第二阶段填报数据时间范围是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31日,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

3.所需填报的实验中心年度运行数据、40万元以上03类大型仪器年度运行数据、实验队伍数据、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数据是指2015-2016学年(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

4.本次上报前,已统一在后台删除了2014-2015年度实验中心年度运行数据(保留了变动较小的实验中心基本信息、房间信息及开放实验项目信息)和2014-2015年度40万元以上03类大型仪器年度运行数据,请各单位按照系统要求据实上报上述两个模块2015-2016学年的年度数据。

5.队伍建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三个年度变动较小的模块,数据信息暂时留存。请各学院在原有信息基础上使用添加、删除或编辑功能完成2015-2016年度数据的更新和上报。

6.为方便各学院上报数据,我处在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团委等兄弟部门的支持下,收集并整理了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产生的部分实验室运行数据,包括各学院教师获奖统计、专利统计、科研项目统计、社会服务项目统计、教改项目统计、发表论文统计、分专业毕业生人数统计、学生竞赛获奖统计等,上述信息已发送给各学院联系人。各学院可以此为参考,在全面核实与补充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7.请各40万以上03类大型仪器管理负责人认真整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等大仪运行材料,并以之为依据填报大型仪器年度运行信息。如有问题,请与分析中心于璟琳老师联系(60912382)。

8.请数据录入人员在填写完数据后认真核实有关信息,请学院联系人时刻关注信息上报情况,并做好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可靠,并按时间节点完成。

联系人:陈国强

联系电话:6027341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6-1  

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演示视频.exe

参考资料1 中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doc

参考资料2 专业分类号及学科代码对照表.doc

参考资料3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8561-2001).doc

参考资料4 文化程度代码(GBT4658-198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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