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由学校在河西社保、开发区及塘沽区社保参保的在职及退休职工,2020年1月1日起发生门(急)诊全额垫付的药费,(按全年累计药费发生额超过门槛费,未超上限7500元计算),所垫付药费由社保局于年底凭社保报核票据一次性按比例报销。
现将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急诊交票据时间如下
2020年12月14日9:00—4:00交到河西校医院一楼大厅(河西参保职工);
2020年12月14日9:30—4:00交到泰达中院校医院(在开发区及塘沽区参保职工);
2020年12月15日9:30—11:00交到塘沽老校区办公室(塘沽区参保退休职工)。
二、门(急)诊转住院,刷卡和全额垫付药费票据分类报销
(1)门(急)诊刷卡结算后转住院的医药费报销:需提交门、急诊联网结算票据及处方(票据需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内容须注明:留观病种、留观起止日期,收住院日期,留观转住院时间必须连续)。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和急症章。
联网结算后转住院按住院待遇调整报销比例。
(2)急症留观转住院全额垫付的医药费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同上。
三、普通门诊全额垫付的医药费报销
普通门诊全额垫付的医药费报销,提交社保报核票据(票据上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若是急症还要加盖急症章)、清单、明细、处方等与报销票据相对应。
四、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津贴申报时间: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12个月内进行生育津贴申报。超过申报时限社保不予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申报津贴材料: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职工的社保卡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
(2)异地分娩申报材料:住院票据及对应总明细、诊断证明书原件、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职工的社保卡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注:到异地分娩须提前向所在医保局登记备案。
五、意外伤害险住院
意外伤害险住院二次报销,应出具意外伤害结案报告并加盖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章。
特别提示:因疫情时期,2020年门诊特殊病及住院的校内二次报销不需提交票据,以医保局提供数据为依据进行校内二次报销核算。
温馨提示: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票据提交时限为 2021年1月3日前。
请各部门负责老师将此通知转发到退休人员。
联系电话:河西校区 王老师: 60600649
泰达校区 韩老师: 60601120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