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国庆”“中秋”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杜绝节日期间违规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营造积极健康、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当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更需要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教师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推进学校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学校全体教师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特别是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等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四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五是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要严格落实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强化离津报备和请销假管理,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防止产生“破窗效应”。
    学校党委将会同驻校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或师生群众反映的有关“四风”问题线索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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