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与教师:
十三五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基础研究的主要渠道,其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集中接收受理工作,现将全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政策变化
1.为了加速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加快人才年轻化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范围,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政策。2017年继续实施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政策。
2.2017年,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和项目申请情况,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直接费用)/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直接费用)/项。
3.调整优化学科申请代码。化学科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管理科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数理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部分学科调整了申请代码。具体变化请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发布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
二、受理项目类别
1.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 (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将以证件号作为唯一标识自动进行限项检查提示。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确保证件号 码准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请引起高度重视。在申报过程中请务必自行先进行限项检查。
2.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请认真阅读ISIS系统中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按照规定要求对经费预算作出说明。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校内受理安排
1.鉴于2017年所有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各学院注意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的收取截止时间,校内集中受理时间为:
2017年3月8日-9日, 泰达校区集中受理;
2017年3月10日, 泰达校区科研秘书集中办公预审;
2017年3月11-12日, 形式检查反馈修改完善;
2017年3月13日, 河西校区集中受理;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照形式审查表逐项检查所属单位申请书格式要求。上交正反打印的纸质定稿PDF格式(含水印)申请书及所规定的相关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联 系 人:徐胜球
联系电话:022-60600156;13672177037
电子邮箱:xushengqiu@tust.edu.cn;
科技处
2017年1月17日
注: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