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有成员79人。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严格依规实施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和程序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学院推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原则,推免工作报名、材料审核、综合成绩核算、公示、复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方案须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学院应科学合理地为各专业分配推免名额,在满足《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165)(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中关于名额分配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与学院事业发展、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国家、天津市及我校发展战略。各学院推免工作由基层学院纪委(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三、坚持科学遴选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的候选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四、严肃工作纪律

1.各学院应严肃推免工作各环节的工作纪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教职工担任工作人员,精心制定各环节工作方案;应加强对推免报名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审查推荐材料,严查学术不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落实信息公开

本年度我校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202人,“研究生支教团”名额为6人。各学院须将工作办法、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提前向学生公布;须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荐结果无效。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于规定时间内(见下发学院的2023届推免工作时间进程表)将相关推荐材料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说明

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入学后统一体检,如发现存在工作办法第二十四条中所列相关情况的,取消相关人员推免资格。

推免工作期间监督电话:022-60600007022-60601915

推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苏姗

推免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2-60600275

 

 

附件:

《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

 

 

 

 

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9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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