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我校“宪法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121日至12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   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一)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通道将于2023128日整体关闭。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12月底前,各单位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教育部相关页面首页推送展示。
   (三)自主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教师、学生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宪法主题教育。法学专业师生要组织一次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部署落实,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我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我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将本单位开展宪法法治教育活动情况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文字材料于127日中午前发至宣传部邮箱xcb@tust.edu.cn.联系人:刘绍帆,联系电话:15122537459

           宣传部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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