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及培训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学习两项法规,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填报培训。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月27日(周三)9:30
二、会议地点
滨海校区中院1-305、河西校区主楼C区报告厅
三、参加范围(填报范围)
机关党委所辖范围内处级干部(不含滨海研究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包括院长、主任担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四、会议议程
1.传达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
2.通报2019年以来查核处理情况和典型案例。
3.组织集中培训。
五、会议要求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1月26日(周二)下午16:00前反馈参会情况。参会人员请佩戴口罩,隔位就坐,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领取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