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网站和信息系统作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载体,是对外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树立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对内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凝聚全校师生力量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9]1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校内各单位二级网站与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强化校园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和手段,信息化办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二级网站与信息系统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强化网络安全工作,从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园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2.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天津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276号)》、《天津科技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津科大发[2015]101号),了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网站与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将网站与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整体工作同步筹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明确分工,划定岗位职责,将二级网站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对“僵尸”网站或信息系统【1】和“双非”网站或信息系统【2】进行梳理并及时通知信息化办进行清理。
4.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二级网站与信息系统名录(2019年审)》(附件1);名录中需要对校外开放的网站或信息系统并且单位主要负责人较2018年审或新建备案时发生变更的,须同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网站或信息系统联网服务安全责任书》(附件2);将《天津科技大学二级网站与信息系统名录(2019年审)》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天津科技大学网站或信息系统联网服务安全责任书》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wzns@tust.edu.cn。
5.为有效提高网站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对于存在中高危漏洞的二级网站或信息系统,信息化办已陆续将安全报告发至2018年登记的管理员及负责人的邮箱中,请及时查收并予以整改,逾期未反馈和整改的,原则上将予以限制校外访问。
6.逾期未根据要求进行年审的二级网站或信息系统,信息化办原则上也将予以限制校外访问,并于3个月后进行关停。
7.年审时间:2019年3月4日- 2019年3月31日
8.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滨海中校区9号楼(图书馆)511, 陈老师 ,60602666
河西校区信息化办楼203,邵老师, 60600389-3
注释:
【1】“僵尸”网站或信息系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僵尸”网站或信息系统:(1)网站或系统年访问量在1000人次以下;(2)网站或系统长期180天以上未更新;(3)网站或系统每年录入的信息在100条以下;(4)专题网站已完成工作使命;(5)网站或系统无人运维或运维缺乏基本保障。
【2】“双非”网站或信息系统,是指非校园网内IP地址和域名发布的网站或信息系统。
相关附件:
3.天津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276号)
4.天津科技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津科大发[2015]101号)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