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关于开展2019年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26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根据规定,本次申请及审批的延聘时限至2019年12月。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高级专家做好延聘申请工作,申请延聘的专家需填写《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审批表》(附件2)。所在学院需对专家延聘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延聘意见,并请各学院于10月19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人力资源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d@tust.edu.cn;
2.申请延聘的专家用于满足延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刘建东         联系电话:60600198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0月8日
附件: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7〕26号).doc
附件: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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