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文法学院】关于领取2023年11月份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2311月份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范围

本次发放的等级证书对应测试时间为2023114日、11日,参加了本次测试的可以领取等级证书。

二、发放安排:

泰达校区:202434-8日,晚上1830-2000集中领取,领取地点:泰达中院7号楼313

河西校区:202436日、13日、20日集中领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教学主楼F501

三、领取要求

考生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学院不负责邮寄。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被委托人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全面推行电子证书的说明

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国语函20222】号),全面推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可以在国家政务平台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可见天津语言文字网:http://www.tjyywz.com。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五、如有问题,或非集中领取时间领取证书,请电话联系杜老师,联系电话022-60600938,微信:dsz17526609052

 

教务处、文法学院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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