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津科基〔2016〕139号)的要求,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总体安排,现征集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该类项目面向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含新引进的其他省市高端人才),申报的项目要密切结合天津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和重要研究领域,按照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方向开展研究,见附件1。2018年预计资助4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此次为限项申报,天津市科委基础研究处分配我校3个申报名额。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2018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留学或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未承担过市科委的项目、2017年4月以后回国的人员。
(二)资金预算
项目申请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按照《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7〕72号)的要求,合理填报经费预算。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8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年10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21年9月。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 已资助过的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项目重复申报。
3. 项目申请人承担过市科委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流程
2018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项目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学校科技处按条件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的方式。
(一)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进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8.69.114.196/kwapplicationMaven)进行在线注册。
(二)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后,可在项目申请页选择“绿色通道项目”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应PDF版电子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书进行合法性检查,检查通过后,可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提交到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需要通过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后,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受理机构。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13日。建议各申请人与学院科研秘书提早做好沟通,以免造成延误。
(四)纸质材料报送
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处纸质申请书一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纸质材料报送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5点。
申请人还需要填写附件2《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提供博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引进的其他省市的人才由主管单位提供到天津工作时间证明。
四、其他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申报2018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开通申报咨询电话58832857(市科委基础处),15122661430(技术支持),58832932(项目资金预算部分)。
联系人:贺 华
联系电话:80161 13920347235
科技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