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申报2017年天津市专利奖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7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主体为专利权人。申报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工作居住证;专利权人为多个的,应当提交同意申报天津市专利奖的声明并明确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应符合本条前款的要求);
2.参评专利应为2016年12月31日前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已实施转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5.参评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下列专利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1.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2.参评专利申报过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或评价报告;
(3)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出具日期应为2017年度,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联系电话:23039867);
(4)项目图片、照片;
(5)能证明经济效益、专利运用与保护、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相关合同、财务部门盖章的效益证明、审计报告、项目应用报告、专利质押登记证明、省部级奖励证书、专利制度、专利纠纷判决、专利保险保单、系列专利申请及国际申请明细等)。
请按照申报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的顺序,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整体需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超过100页的需双面打印,材料需胶装成册,不得以燕尾夹、抽杆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电子版以“专利权人+专利号”(如:天津科技大学2013********.*)为文件夹名,内部包含申报书电子版及附件电子版(所有附件应扫描后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分别以“专利号+申报书”、 “专利号+附件”命名(如:2013********.*申报书、2013********.*附件)。
三、受理安排
天津市专利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
1.6月9日,请各学院上交科技处申报专利汇总表(见附件);
2.6月30日,请申报人上交科技处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进行校内初评及形式审查;
3.7月5日,推荐公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4.7月10日,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科技处。
联 系 人:宋 巍
    话:60600154
联系邮箱:songwei@tust.edu.cn
 
 
                                                               科技处
                                                                     2017年6月5日
附件:申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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