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与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落实新时代对基础研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了新时代科学基金总体目标和深化改革思路,即:确立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构建源于知识体系内在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集中接收受理工作,现将全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期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政策主要变化

1. 2019年起,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管理、医学)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2. 生命和地球科学部申请代码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

3. 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4. 调整了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

5. 进一步简化了申请管理要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降低了申请人、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设定了论著以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上限。

6. 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请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通知,准确填报。

二、受理项目类别

1.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请认真指南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按照规定要求对经费预算作出说明。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4.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

5.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6.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于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将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四、校内受理安排

        1.鉴于2019年所有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各学院注意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的收取截止时间,校内集中受理时间为:

    201931日,          学院向科技处提交科研伦理审查表;

        201936-7日,   泰达校区集中受理;

        201938日,           泰达校区科研秘书集中办公预审;  

        201939-10日, 形式检查反馈修改完善;

        2019311日,          河西校区集中受理;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照形式审查表逐项检查所属单位申请书格式要求。上交正反打印的纸质定稿PDF格式(含水印)申请书及所规定的相关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人: 王维君 ; 刘胜斌

         联系电话:1862256115615202284069

         电子邮箱:wangweijun@tust.edu.cn; liushengbin@tust.edu.cn

                                                 
                                                                           
科技处

                                                                      201919

 

 

注:有关网址:

1.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2.申请须知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

3.限项申请规定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xxsq.html

 

附件:附件1:2019年伦理审查表-天津科技大学建议模板.doc
附件:附件2: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校内受理形式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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