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部】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津科大发〔2016〕72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11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各学院、各部门;
    (三)岗位职责内容:
    按学校实施细则文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教学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6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总体原则是在学习难度较大的公共基础课程开课单位设置,本次主要面向以下学院和课程设置岗位:
    1.理学院: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课程;
    2.外语学院:大学英语课程;
    3.机械学院:机械制图课程;
    4.化工学院:化工原理课程;
    5.计算机学院:C语言;
    以上优先考虑理学院及外语学院的基础课程。
    (三)岗位职责内容:
    1.辅助任课教师讲好习题课、答疑课;
    2.课下组织学生进行辅导答疑,重点帮助和督促学习困难学生;
    3.辅助教师完成一定量的作业批改任务,汇总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并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4.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三、有关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实验类)的基本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4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校、院两级基础实验平台或校管公共平台管理单位;
    (三)岗位职责内容:
    1.正确使用与岗位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实验室或大型实验室的一部分或一组实验装置的教学准备工作,完成一般性实验的准备工作;
    2.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一般性的实验指导任务,完成一定的实验辅助教学工作量。
    四、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如需设岗聘用助教、助管研究生,请仔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按照细则文件规定及本通知前述基本要求,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职责任务书》(附件2),并于12月29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cuiyan@tust.edu.cn
    五、各学院、各部门在填写上述《岗位职责任务书》时,请务必详细描述并清晰填写所需要申请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信息,以便相关管理部门最终审批。已在上一学期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岗位继续保留,不需再行提交申请,仅在汇总表(附件3)中填写即可;涉及岗位变动需要增岗、减岗的请在汇总表备注中标明。
    六、助教、助管岗位获得审批后,将由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全体研究生中组织开展聘用等相关工作。
    七、本次设岗时间段: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职责任务书》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续用研究生三助招聘岗位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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