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十严禁” 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日前,学校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杜绝节日期间违规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校现将清廉过“两节”的有关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十严禁”,守住行为底线

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这5起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这些违纪人员置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对纪律规矩不在乎、不敬畏,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必须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知敬畏存戒惧,守住行为底线。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节日期间,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十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二、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年节假期往往是作风问题易发高发期,纠治“四风”工作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纠治“四风”,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践行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问题

各基层纪委要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督方式,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师生群众反映的有关“四风”问题线索和舆情迅速处置应对,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附: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科技大学党委

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0925

附件: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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