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天津科技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孙炳新等18名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特此公示,名单如下。
异议期三个月(自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附书面意见交研究生院,个人请署实名,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联系人:梁候明 联系电话:60271822
联系地址: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
天津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天津科技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公示
发布时间:2014-10-13 | 发布部门:研究生院 | 阅读人数:178
返回顶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