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 科技处 社科处】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按照中宣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21〕11号)要求,面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征集“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
三、具体安排
1.广泛动员。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和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2.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推荐1名“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没有符合推荐标准的,也可不推荐)。各单位党委、纪委要做好推荐人选的把关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出具候选人廉政情况报告。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历年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推荐材料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5月31日(周一)下午5点前发送电子申报材料至邮箱:snoopy88girl@tust.edu. cn。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简要版(500字以内,围绕本次活动推荐标准,突出主要事迹、成就或贡献,电子版即可);推荐人选廉政情况报告;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3.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各单位候选人推荐材料,围绕推荐标准,按程序组织评审,经学校党委研究择优推荐1名“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报送至教育工委。
联系人:科技处 王瑾  15822633277 ;邮箱:snoopy88girl@tust edu. cn
附件:1.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科技处 社科处
              2021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2: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1: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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